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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薛英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相同,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薛英昭:男,1972年10月出生,汉族,陕西兴平人,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编审。1992年9月至1996年6月在兰州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习。1996年7月到甘肃教育出版社从事编辑工作。2008年2月任甘肃教育出版社副社长。2022年12月获评编审称职。2013年6月至2019年6月任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编。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任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编(主持工作)。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工代表监事,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彩神彩票app平台、总经理、总编辑。2024年3月至今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甘肃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编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与修订。
上述制度中,1-3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7,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95.20万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发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从宏观政策和形势看,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文化产业发展提出要求,要繁荣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等,为新时期出版工作指明了方向。习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战略高度,对中华文化传承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深入阐述,深深地鼓舞着出版人。习文化思想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从细分行业看,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细分行业为新闻和出版业。综观2023年,在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和经济增速放缓的宏观环境下,传统图书市场出现了下滑趋势,但数字出版呈现较好的增长态势。电子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网络地图、数据库等数字出版产品形态呈现出多样化、丰富化的发展态势。
从市场形势看,据开卷数据显示,2023年图书零售市场,市场码洋同比增长率由负转正,恢复增长态势;零售市场实洋同比下降;短视频渠道超过垂直及其他电商,成为第二大图书销售渠道;13个二级细分类码洋规模实现正向增长,少儿类码洋比重降幅最大;短视频电商渠道对头部产品的影响日益增强。
公司主要业务涵盖期刊、图书、教材教辅等纸质出版物的出版、发行、阅读服务及电子出版物、在线教育、文化创意等领域,形成主业突出、产业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1.期刊业务:公司主管主办报刊共13种,其中杂志12种,刊群涵盖幼儿、中小学生、中青年、老年人各年龄段受众群体。核心产品《读者》杂志创刊于1981年,发行量连续十多年领跑中国期刊界,被誉为“中国人的心灵读本”。期刊出版的生产模式一般由各期刊出版单位围绕出版专业定位,彩神官方独立策划组织内容并组稿,按专业出版流程完成出版工作,并通过邮发(邮局系统发行)、网销、零售等多渠道完成销售。
2.图书业务:图书业务主要指本版图书出版,即本公司组织编写、拥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出版。图书业务均由各出版社自主运营,以市场调研实际结合受众需求及现有作者资源为前提,进行选题策划与报批,出版选题经过严格审核,确保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版物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各出版单位均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内容及权利义务,明确稿酬支付方式和标准。
3.教材教辅业务:主要与教材原出版单位以协议方式获得重印权、代印权,负责外版教材在甘肃省的宣传推广、印刷、发行等工作,本公司向原出版社按教材总码洋乘以一定比率支付租型费。发行主要采用预订方式,通过甘肃省新华书店系统向省内中小学发行,每年分为春秋两季。另外,各出版单位还负责教辅的出版发行。
4.多媒体及阅读服务业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内容呈现引导受众订阅,包括移动端订阅号、手机APP、网络电台有声内容、网络在线阅读与写作教育等,同时也通过多媒介扩大“读者”品牌影响力,多平台引流配合开展“读者读书会”“读者中国阅读行动”等线下经营活动。开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模式,充分利用内容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开展线上直播、运营线上商城、组织线.多元化业务:公司经营业务还包括“读者”系列办公用纸销售业务、纸张纸浆等原材料贸易、文创产品研发及销售等。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5.1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56%;负债总额5.33亿元,较上年末下降4.36%;公司资产负债率21.21%,较上年末下降1.54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5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8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2.95亿元,较上年增长0.24%。主营业务收入8.77亿元,较上年增长14.27%,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教辅、图书和文教产品业务。其他业务收入4.18亿元,较上年下降20.28%,其他业务收入减少主要系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压降原材料业务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16.84万元,较上年增长14.28%,基本每股收益0.17元。公司利润增长主要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带来的毛利增加以及因新闻出版行业税收政策变动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大幅减少带来税后净利润的增长。
总体来看,2023年公司总体财务状况良好,主要财务指标稳健,经营业绩持续提升,取得了较好业绩。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其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1.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朝阳、富康年、李树军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的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表决。
1.其他交易-收入,指的是本公司作为出租方,收取读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租赁收入以及受托管理股权收入;其他交易-支出,指的是本公司作为承租方,支付给读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办公场地、库房租赁费,以及支付的相关物业管理费、发货费、水电费、食堂费用及委托管理资产费用等。
2.“读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包含读者集团本部及其控制的甘肃新华飞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读者文化集市商贸有限公司、飞天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读者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新华飞天印务有限公司。由于公司与上述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故合并列示。
(7)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资产重组,文化艺术展览,股权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物业服务、租赁、酒店管理,省政府授权的其他业务。
(8)主要经营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读者集团资产总额为71.11亿元、净资产为42.77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3.31亿元,净利润为9627.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印刷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图书出版;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类经营;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图书管理服务;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珠宝首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图书出租;音像制品出租;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具用品零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579号人防大厦一单元十楼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制造;棉、麻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专业设计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以及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技术咨询和设备维修服务。印刷物资、纸浆、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4)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1号甘肃新闻出版大厦八楼812室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办公服务;打字复印;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读者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关联关系情形。
2.飞天传媒及其下属企业及兰州新华印刷厂、甘肃新华印刷厂、天水新华印刷厂、甘肃读者盛大印刷有限责任公司、读者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读者印务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读者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该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关联关系情形。
读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依法存续且经营稳定,前期合作过程中未出现违约风险,公司认为其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依据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定价,或按照市场公允原则进行协商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利用各自的资源和市场,以达到优势互补、降本增效之目的。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控制和被控制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在投资期限内该投资额度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在投资期限内该投资额可以滚动使用。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子公司闲置资金统一归集到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时返还至子公司资金账户。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上述投资金额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闲置资金的使用计划,择机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亿元(含7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尽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投资理财产品前,公司财务部将积极开展市场尽调,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主动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完整的会计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财务部在具体实施理财活动的过程当中,确保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基本管理原则,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实行岗位分离;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项目投资需要的基础上实施的,确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和业务开展。
2.通过实施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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