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神8争霸彩票彩神8争霸彩票彩神8争霸彩票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及主营产品、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内容及其盈利模式 公司是一家集数字技术服务、数字营销、品牌咨询、全案广告策划、整合营销、媒介整 合传播为一体的专业品牌营销综合服务商,主营业务涵盖品牌管理、信息技术及数据服务、 媒体投放业务板块,可为企业客户提供“一物一码”全链路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助力传统 生产零售企业实现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品效销一体化营销。与国家“发展数字经济、 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的发展战略相契合,信息技术及数据服务正在成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战 略的重要支撑。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与康师傅、百事可乐、王老吉等国内外知名快 消费品牌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一批优质企业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服务具体内容及其盈利模式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 主要服务内容 公司盈利模式 结合客户品牌定位、品牌管 公司按与客户的合同约定向其收取服务费,公司该类业 理规划等为客户提供品牌战 务通常系在项目完成并得到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公司 品牌管理 略咨询、制定营销策略与方 按照双方确认的金额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一般给予客户3 案并落地执行相关品牌营 个月的信用账期。 销、推广活动 信息技术及 通过“一箱两码、一物(瓶/ 该类服务以可变二维码技术为基础,主要通过微信、支 数据服务 品)一码、门店零售通、社 付宝等平台开展。公司主要按与客户的合同约定向其收
结合客户品牌定位、品牌管 理规划等为客户提供品牌战 略咨询、制定营销策略与方 案并落地执行相关品牌营 销、推广活动
公司按与客户的合同约定向其收取服务费,公司该类业 务通常系在项目完成并得到客户确认时确认收入。公司 按照双方确认的金额向客户收取服务费,一般给予客户3 个月的信用账期。
该类服务以可变二维码技术为基础,主要通过微信、支 付宝等平台开展。公司主要按与客户的合同约定向其收
交电商、C端会员小程序和 数据中台”等核心产品,为 客户提供数字化防伪、防窜、 溯源、智能营销、智慧渠道、 智慧门店、分销商城、终端 用户、私域运营等商品全生 命周期数据收集及大数据分 析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营销、 生产、决策等流程的数据化、 构建全域营销体系
取技术开发费、赋码服务费、运维服务费等。 其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一箱两码”、“一物(瓶/品) 一码”服务通常按照赋码量收取赋码服务费,按照合同 约定与客户按月度对账并确认收入。公司为客户提供的 “门店零售通、社交电商、C端会员小程序和数据中台” 等服务,在按合同约定完成小程序等开发、上线工作并 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技术开发收入;在运营服务期内,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收取运维服务费。一般给予客 户3个月的信用账期。 公司2022年新增通过为康师傅开发的微信小程序销售康 师傅饮品的业务,该业务属于公司为品牌方提供的增值 服务之一。具体合作背景系:报告期内,康师傅委托公 司为其开发微信小程序,用来作为直接对接线上消费者 的专门销售康师傅商品的电子商城,以培育康师傅私域 流量,进而为品牌销售引流;该小程序搭建完成后,公 司为康师傅提供该小程序的运维服务。为简化管理,康 师傅与公司签署了线上经销协议,由公司采取买断式销 售的方式,公司向康师傅品牌方采购康师傅商品后,将 商品通过康师傅小程序销售给终端消费者进而获得收 入,盈利来源为商品的购销差价。
根据客户营销策略为客户制 定传播策略及营销推广方 案,并结合传播方案完成广 告设计、制作内容及购买相 应的媒体资源进行广告投放
公司按与客户的合同约定向其收取服务费,通常按合同 约定的发布期间确认收入并收取相应服务款项,一般给 予客户3个月的信用账期。
公司通过给客户每件商品赋上唯一的数字身份标签,可实现产品的数字化防伪、溯 源、数字化营销等功能,把每个商品作为品牌的流量入口,直接触达消费群,提升 客户品牌形象。
是通过在每个包装箱的内外分别赋上两个不一样的数字二维码标签,外箱码可以实 现“生产-仓储-渠道-终端”的全过程追溯,实现品牌方对其销售渠道的数字化管 理;内箱码可以实现动销直达零售终端,全面提升品牌方产品的开箱率及上架率。
即通过为客户开发的小程序帮助品牌方对终端门店进行数字化、动态管理,助力其 提升品牌门店终端服务能力,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整合和交互。
主要是为品牌搭建在线小程序商城,可实现社交分享、分销导购、积分互通等。
是通过品牌私域小程序打通品牌与C端消费者的绿色通路,帮助客户实现线上、线 下、社群三位一体的数字化运营;同时可与社交电商无缝对接,实现流量灵活变现, 提升销量。
公司数据中台可集合呈现前述各个业务模块的数据及分析结果,为客户提供品牌运 营全过程数据支撑与决策依据。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个人商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 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礼仪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品 牌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打字复印;图文设计制作;包装服务;会议及展 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体育赛事策划;大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 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 服装服饰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日用品出租;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商标代理;服装服饰批发;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健身 休闲活动;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租借道具活动;娱乐性展览;电影摄制服务; 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设备出租; 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音响设备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日用家电零售;工 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 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制;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 家具制;平面设计;咨询策划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数字内容制 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玩具、动漫及游艺用
品销售;玩具销售;体育经纪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照 明器具制;人造板销售;人造板制;照明器具销售;广告发布(广播电 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信息网络传播 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 电影放;电视剧制作;电子出版物复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彩神lllv入口、 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游艺娱乐活动;印刷品装订 服务。
一物 一码 数据 (广 州)实 业有 限公 司(以 下简 称“物 码公 司”)
水果批发;服装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眼镜批发; 箱、包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 批发;乐器批发;照相器材批发;饲料批发;饲料添加剂批发;劳动防 护用品批发;婴儿用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鞋批发;帽 批发;玩具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批发;其他文化娱乐用品批发;干果、 坚果批发;工艺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清洁用品批发;消毒用 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礼仪电子用品制造;塑料加工专 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包装材料的销售;电子防伪系统技术开发、技术 服务;防伪标签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商品 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印刷技术开发;机器人的技术研究、 技术开发;增材制造及激光制造领域的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物联网技 术研究开发;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智能机器系统生产;3D扫描及 打印设备的销售;二维码技术;喷码加工;家居饰品批发;宝石饰品批 发;玉石饰品批发;珍珠饰品批发;其他人造首饰、饰品批发;宝石饰品 零售;玉石饰品零售;水晶饰品零售;珍珠饰品零售;其他人造首饰、 饰品零售;干果、坚果零售;水果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 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眼镜零售;箱、包零售;厨 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乐器零 售;照相器材零售;饲料零售;饲料添加剂零售;劳动防护用品零售; 充值卡销售;礼品鲜花零售;婴儿用品零售;鞋零售;帽零售;玩具零 售;游艺娱乐用品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 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酒类批发;音像 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包 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音像制 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酒类零售;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 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从事网 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演出经纪,创意服务,商标代理,摄影服务,美 术设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服装租 赁,照明设备、音响设备的安装,企业管理咨询,人才中介,工艺品、
塑料制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服饰、鞋帽的销售,从事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箱包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 及器材批发;销售代理;日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玩具、 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礼品花卉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日 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大数据服务;图文设计制 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体育赛事策划;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项目策划与公 关服务;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数 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数字内容制作 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 服务;品牌管理。
2021年未对外 开展业务,自 2022年开始开 展数字营销业 务,目前主营信 息技术及数据 服务中的 O2O ( Online to Offline,即线 上线下融合)渠 道整合营销业 务,公司该业务 目前主要是通 过美团、饿了么 等合作的 O2O 平台为客户提 供整合营销策 略及营销方案, 并负责推广活 动的落地完成。
为互联网平台,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的双边或者多边主体 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下交互,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
是指向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交流 等互联网平台服务的经营者。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 或者提供服务的自建网站经营者,可参 照平台经营者适用本指南。
是指在互联网平台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经营者。平台 经营者在运营平台的同时,也可能直接通过平台提供商品。
售类平台、生活服务类平台、社交娱乐类平台、信息资讯类平台、金融服务类平台、计算应 用类平台。 (2)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域名、APP、小程序及微信公众号 1)域名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域名及其主要用于如下: 是否存在为 域名 双边或多变 序号 持有 域名 ICP备案 主要功能/用途 主体提供交 者 互 圣火粤ICP备14035207号 科技 公司宣传粤ICP备18036236号-1 3 1qrs.cn 粤ICP备18036236号-4 4 2qrs.cn 粤ICP备18036236号-5 5 3qrs.cn 粤ICP备18036236号-3 否 6 4qrs.cn 粤ICP备18036236号-2 物码 公司 7 5qrs.cn 粤ICP备18036236号-7 品牌活动推广 8 7qrs.cn 粤ICP备18036236号-8 9 8qrs.cn 粤ICP备18036236号-9 10 9qrs.cn 粤ICP备18036236号-10 11 10qrs.cn 粤ICP备18036236号-6 公司及子公司正在使用的域名均为官方网站,主要用于公司信息介绍、服务展示、品牌 活动推广等宣传用途,而非提供双边或多边交互的互联网平台载体或进行互联网平台运营, 以赚取运营服务费或线上增值业务服务费。不属于《分级指南》项下的互联网平台,也不是 《反垄断指南》《责任指南》定义的“平台”或“平台经营者”。 2)公司及子公司的APP、小程序及微信公众号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未拥有APP,拥有的正在使用的微信小 程序、微信公众号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司及子公司未通过如下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 作为第三方平台撮合商户及合作伙伴与其他下游相关方的交易,不存在相互依赖的双边或者 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下交互,不涉及互联网平台经营。 且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于2022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有关
问题的公告》,“企业依托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的小程序、公众号等形式经营业务,且 无其他独立运营平台的,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是否存在为双 序 所有 名称 属性 主要功能/用途 边或多变主体 号 权人 提供交互 微信公众号、微信视 1 圣火科技集团 公司宣传 否 频号 公司宣传、品牌营销活动 2 圣火科技 微信公众号 否 推广 3 公司 粤潮圈 微信公众号 品牌营销活动推广 否 品牌营销活动推广,并可 直接跳转康师傅其他部分 4 KSF畅饮福利社 微信小程序 否 微信小程序,作为其便捷 入口 5 物码数据 微信公众号 品牌营销活动推广 否 6 物码数据营销专家 微信公众号 公司宣传 否 物码 公司 7 物码课堂 微信公众号 公司宣传 否 8 陕宁百事箱码 微信小程序 品牌营销活动推广 否 3)公司及子公司线上经销相关业务情况 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兴起与品牌方对私域流量的重视,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为品牌客 户康师傅搭建并运营微信小程序、通过买断的方式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康师傅饮品的情形。在 该类业务中,公司虽涉及通过康师傅微信小程序销售康师傅商品的情形,但该业务具体开展 方式系:公司向康师傅采购康师傅品牌饮品后,将商品通过康师傅微信小程序销售给终端消 费者进而获得收入,盈利来源为公司线上经销康师傅货品的购销差价。公司该类业务模式为 买断式销售,公司属于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一方,在康师傅小程序不存在第三方商家进 驻或按照流量或交易金额抽取佣金的情形,不存在作为第三方平台向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市 场主体提供商品销售的网络虚拟场所的情形,不存在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 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的情形;不属于按《责任指南》定义的“平 台经营者”,公司该类销售行为属于《责任指南》中定义的“平台内经营者”。 公司2022年新增的该类业务不涉及销售白酒类产品;2022年、2023年1-6月分别实现 营业收入89.99万元、23.00万元,各期实现的业务收入占公司各期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比重 均不足1%,不存在垄断协议、限制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情形。
品牌营销活动推广,并可 直接跳转康师傅其他部分 微信小程序,作为其便捷 入口
综上,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涉 及互联网平台运营业务。 3、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资质齐备,符合行业监管要求 (1)公司未因业务开展违法违规而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明文规定的特殊经营行业,公司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政策 未对本次发行作出限制性规定。 经检索广州市与上海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信息 服务投诉平台、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官方网 站等网站,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因业务开展违法违规而受到有关部 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2)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业务开展所需资质 在公司品牌管理服务过程中,公司存在为品牌客户执行或协助执行其代言人见面会、线 下演出等活动的情形,但不涉及以公司名义为公众举办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情形。公司按照 要求办理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及其资质续期手续,现持有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核发的《营 业性演出许可证》(编号:1),许可经营范围为:演出组织、演出营销、演出行 纪,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6日。 同时,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秀飞(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媒体投放业务中,公司并非 具体的广告主或广告发布单位,系为广告主设计、制作广告创意内容、采买媒体资源的广告 经营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 定》(国发[2007]33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开展媒体投放业务无需办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手续;公司与秀飞(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已涵盖广告设计、制作相关内容, 符合监管要求。且公司持有广东省广告协会下发的《广东一级企业资质(综合服务类)》(编 号:GDZZ2022-1YJZH202409-2/9,有效期至2024年9月5日)与中国广告协会下发的《一 级广告企业》(综合服务类)(CNAAI 证明商标注册号:9801075,有效期至2026年2月15 日);根据《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办法(2010修订)》的规定,该等资质并非国家强制 性规定,仅为企业的自主行为。 全资子公司秀飞(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虽涉及“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演出经纪”,但其实际主营品牌管理、媒体投放业务,具体系为品牌客户提供品牌营销活动
方案设计与执行,不涉及通过秀飞(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义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 演活动的情形,不涉及演出经纪活动,无需取得相应资质文件。 物码公司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200574),许可业务种类: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不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 金融业务;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5月11日。 除上述情形外,自报告期期初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范围中虽涉及影 视、出版、传播等领域业务,全资子公司一物一码经营范围中虽涉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 物零售”,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物一码实际未开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领域业务, 无需取得相关资质或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不存在违规开展影视文化传媒领域相关业务的情 形。 因此,自报告期期初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经营所需的业 务资质,未因业务开展违法违规而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业务开展符合主管部门监管要 求。且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政策未对公司本次发行作出限制性规定,公司本次发行无需履行 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程序。 4、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L)-商务服务业(L72);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细分行 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商务服务业(L72)-广告业(L725)。未来,随着公司一物一 码信息技术及数据服务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将转型为一家在数字营销彩神lllv入口、数字零售服务领域 具有一定客户资源积累与技术实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 (1)行业情况 1)广告营销行业市场规模及发展方向 2021年中国广告市场规模超过万亿,同比增速超过11%,随着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迅 速发展,品牌营销获得了新鲜的发展土壤,互联网广告快速崛起,推动中国广告市场规模的 持续增长。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我国2022年广告市场整体增长暂停,但随着经济复苏的 持续推进,根据QuestMobile AD INSIGHT广告洞察数据库相关研究数据,国内广告市场预 计在2023年重启增长。同时,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到2027年广告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超 过17,000.00亿元。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用户使用习惯变化,接受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元,对应地广告主 的诉求也在不断迭代。随着移动互联网流量增长见顶,广告主更加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重 新审视品牌的长期价值,品效协同成为新的趋势,品牌更关注用户全场景与全生命周期的触 达。品牌建设正在从攻占心智走向构建关系,塑造品牌价值观,重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注重与消费者实现“品牌共创”,品牌与用户之间保持持续的沟通关系。 2)数字经济政策红利 国家发布多项政策支持数字经济的发展,这为公司数字营销业务的开展创造了有利的政 策环境。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 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着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 提出,从2022年到2025年,中央财政计划分三批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 打造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形成一批可复制 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 (2)公司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国股转系统定位 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处细分领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 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等一系列产业政策的鼓励方向,所提供的产品和服 务能够助力品牌企业建立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数字化管理与升级,为国家鼓 励和支持的发展领域,符合全国股转系统的行业定位。
公司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合法规范经营、公 司治理、信息披露、发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且尚未解除或者消除影响的。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定向发行说明书时,公司存在尚未完成的普通股、 优先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和股份回购事宜。
注2:上述2022年/2022-12-31、2021年/2021-12-31财务报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202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112号),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总资产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110,858,486.57元,较2021年末增加了11,692,900.03元,增长了 11.79%,主要原因系:①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了17,628,738.61元,增长了64.13%;公 司2022年度经营性现金流较为健康,通过实时监控与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周期,应付、应收 账款同向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约400.00万元;因买卖理财产品产生 的投资现金流净额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约800.00万元;因2022年度购买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 减少,导致投资现金流净额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约600.00万元;②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了2,545,722.12元,增长了7.82%,具体详见本内容“(2)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37,350,490.45元,较2022年末增加了 26,492,003.88元、增长了23.90%,主要原因系:①期末应收账款金额有大幅增加,具体详 见本内容“(2)应收账款”变动分析;②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489,335.18元, 增长率410.95%,因公司信息技术服务类业务在技术开发工作完成并上线、经客户验收之后 存在一定的运营周期(一般为3-6个月),运营期间的成本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导致其他流 动资产增加。 (2)应收账款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5,094,528.71元,较2021年末增加2,545,722.12元,
增长了7.82%,主要原因系:2022年度,公司信息技术及数据服务业务规模提升,公司营业 收入较2021年度增加了5,061,387.50元。 2023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2,063,445.87元,较上年末增加 26,968,917.16元,增长率76.85%,主要原因系:①2023年1-6月公司业务有显著增长,具体 详见本内容“2、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分析”之“(1)营业收入”相关内容;②公司各类业 务服务收入的确认与收款时点安排详见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一、基本信息”之“(一)公司 概况”中的“1、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及主营产品、服务情况”相关内容,且公司在与客户确 定结算金额后,一般给予客户3个月的信用账期;公司2023年4-6月实现销售收入约5,300.00 万元,其中已实现的业务收入大部分尚未到收款期,导致公司2023年6月末应收账款期末金 额大幅增加。现阶段,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2023年7-9月已收到回款5,425.89万元。 (3)预付账款 2022年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价值为1,050,657.90元,较2021年末增加了570,106.81元, 增长率118.64%,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1,507,281.31元,较上年末增 长43.46%。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量逐期增加,部分项目需 要支付预付款。 (4)存货 2022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26,844.26元,较2021年末增加了126,844.26元,主要原 因系:①公司2021年未涉及小程序商城商品经销业务,为客户提供的品牌管理、信息技术及 数据服务、媒体投放业务等业务不涉及存货,因此2021年末存货账面价值为0.00元;②2022 年新增了小程序商城售卖饮品业务,相关业务模式详见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一、基本信息” 之“(一)公司概况”之“3、公司不属于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中相关内容,公司与康师傅 签署了线上经销协议,存在小程序商城饮品售卖业务的开展进行采购备货的情形,导致期末 库存商品增加。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8,223.51元,较2022年末减少78,620.75元, 主要原因系:①综合商品保质期、库存与销量等因素,公司2023年调整该类业务备货策略, 在消耗2022年库存的基础上,结合上月实际销售量确定当月备货量,优化采购备货管理;② 商城持续运营,随着销售的实现,库存有所减少。 (5)负债总计
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计为27,508,691.06元,较2021年末减少9,841,405.82元,减少了 26.35%,主要原因系:公司2022年度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2022年归还了 2021年的银行贷款1,000.00万元,导致期末负债总额减少。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负债总计为42,031,575.01元,较上年末增加14,522,883.95 元,增长率52.79%,主要原因系:①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新增1,000.00万元银行贷款;②2023 年1-6月,公司业务量较上期有所增加导致应付供应商结算款增加约450.00万元;上述两方 面因素导致负债总额有所增加。 (6)应付账款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11,913,735.98 元、13,232,544.45元、17,809,502.53元;2023年6月末应付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 4,576,958.08元,增长率34.59%;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1,318,808.47元,增长率11.07%。 近两年公司应付账款均有增加,主要系因为公司整体业务量持续增长,导致应付供应商结算 款的增加。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2023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分别较上年末增加14.36%、 -42.93%,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分别较上年末增加34.84%、 34.95%;净资产保持稳定增长主要因为公司延续了较好的发展趋势,业绩保持增长带来的经 营积累所致;2023年6月末公司每股净资产减少是:公司进行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 司总股本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0股,分红前总股本20,000,000股,分红 后总股本增至40,000,000股,故导致每股净资产减少。 (8)资产负债率 由于公司整体业务量的增加,公司的资产规模及负债规模均保持稳步的增长,但公司资 产负债率整体均处于较低水平: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37.66%,2022年末为24.81%,2023 年6月30日为30.60%。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主要是因为归还银行借款导致负债总额 减少,2023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有小幅回升主要也是因为公司当期新增银行借款,具体详见 本内容“(5)负债总计”变动分析。 (9)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021年末流动比率为1.95,2022年末流动比率为4.06,增长率为108.21%,主要原因系:
①公司业务量增加带来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的增加,导致流动资产增加约1,569.00万元;② 公司2022年归还了银行借款导致流动负债减少1,500.00万元。同时,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大 量库存商品,公司速动比率与同期流动比率数值差异较小、变动趋势一致。 公司2023年6月末较2022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整体保存较为稳定的态势,因为业 绩的增长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综合导致公司2023年6月末的流动比率 和速动比率与上期相比较为稳定。具体详见本内容“(2)应收账款”变动分析,以及“(5) 负债总计”变动分析。 2、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营业收入 公司2023年1-6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4,705,738.24元,增长率44.58%,主要原因 系:①2023年公司新增线上媒介资源采买业务和O2O渠道整合营销业务,合计贡献营收约 1,250.00万元;其中媒介资源采买业务主要是根据客户品牌推广策略进行电商渠道资源的采 买并进行电商渠道媒体推广活动;公司O2O(Online to Offline,即线上线下融合)渠道整 合营销业务主要是通过美团、饿了么等合作的O2O平台为客户提供整合营销策略及营销方案, 并负责推广活动的落地完成;②原有品牌管理业务、信息技术及数据服务业务增加营收约 1,150.00万元。 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增长约506.00万元,增长率4.27%,增加的主要为信息 技术及数据服务类业务收入。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毛利率 2022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度较上年同期增长7,256,962.10元,增长率50.83%,主要是因 为信息技术及数据服务类业务营业收入增长及利润贡献,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具体业务构 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营业收入比 营业收入 毛利率比上年 类别/项目 2022年营业收入 毛利率 上年同期增 占比 同期增减 减 品牌管理 52,222,456.41 42.24% 15.99% -20.96% -16.94% 信息技术及数据服务 62,413,137.28 50.49% 47.58% 51.30% 92.50% 媒体投放 8,988,056.49 7.27% 27.64% -20.05% 15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