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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61,058,17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首家获得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报业传媒公司,同时是广东省唯一报业传媒集团整体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以下七类:

  公司的整合营销传播业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平面媒体广告、数字媒体及户外广告、创意策划、影视服务、展览展陈、活动执行、融媒整合营销传播全案服务。平面媒体广告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报经营广告分公司负责运营,以《广州日报》为依托进行广告发布。此外,顺应媒体发展趋势,利用多种数字媒体及户外媒介资源,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广告投放选择。并且,以创意为驱动,为客户提供涵盖品牌策划、活动策划、广告创意、广报AI数字人等在内的全方位创意服务。影视服务由G视频提供从创意策划、拍摄制作到全媒体传播的专业化影视服务,为客户打造兼具内容深度、思想高度和传播广度的影视作品。展览展陈由广报策展团队依托官媒平台优势,从场域设计、内容编写、建设运维、融媒宣传四大维度,为客户提供各类展示空间策划、设计、布展、施工、宣传一体化服务。公司具备丰富的活动执行经验和专业团队,能够策划并执行各类大型活动,如文化节、旅游周等。公司整合多种媒体资源和传播渠道,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融媒体整合营销传播全案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多平台、多渠道的全方位传播。

  公司拥有近40,000平方米印刷厂房,印刷设备包括曼罗兰ROTOMAN和高宝Compact215八色商业轮转印刷机以及一批8色单张纸胶印机等设备。公司印刷业务包括报纸印刷和商业印刷两部分。广报经营印务分公司以承印《广州日报》《信息时报》等报纸为主,荣获第九届中华印制大奖(4色及以上)银奖,《广州日报》在2024年度全国报纸印刷质量评比中第19年连续保持“精品级报纸”称号。粤传媒印务分公司主营图书、报纸、期刊、DM快讯(快讯商品广告)等商业印刷业务,具备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印刷定点采购资格,通过G7认证、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FSC/COC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及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为追求更优质、更高效的印刷出品,公司投资升级商印设备,先后投产了进口骑马钉联动线、高速胶装联动线等配套设施,增强印刷业务发展动力。2024年公司商业印刷获得十年G7成就证,公司精准复制原稿色彩,保障印刷效果一致性方面的技术实力,进一步获得业界认可。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重点发展少儿图书及教材教辅类图书印刷业务。

  公司从事《足球》《篮球先锋报》《广州文摘报》《老人报》《新现代画报》《读好书》《美食导报》《舞台与银幕》等一系列体育、资讯、娱乐、文化、生活类报刊的经营业务,以及大洋网等新媒体经营业务。传统媒体近年来加大融媒矩阵建设力度,在新兴传播阵地提升传播力与影响力。公司旗下的系列媒体《老人报》《足球》报和大洋网在各自垂直领域的影响力处于业内第一梯队。报告期内,公司系列媒体在垂直领域挖掘自身优势,持续探索,逐步明确了打造优质IP的转型道路,其中先锋报业、广粤文化分别在足球、美食领域通过举办高质量赛事和活动,取得较大突破和影响力提升。

  公司在广州市内拥有粤传媒大厦、广州记者乡村俱乐部、马赛国际商务中心三层写字楼等一批物业,并在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洲心工业园拥有一块带厂房的工业用地。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推进广报阡陌间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粤传媒大厦等园区项目的招商运营,广报阡陌间文化创意产业园是具有岭南特色的智慧产业园,集人文、共享服务和健康生活为一体,聚焦文创和大健康,提供一站式媒体推广、会员社群活动、投融资支持、企业商务服务等管家式深度服务,园区内设有创意空中花园及园区咖啡厅等全方位办公空间。2024年,广报阡陌间文化创意产业园荣获“2023年度中国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典型案例”“广东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赋能城市更新优秀案例”“广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的认证,以及越秀区林长办、越秀区环委办授予的“绿美单位”等多项荣誉。

  粤传媒大厦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内,定位为“琶洲数字文化创新坐标”,项目荣获由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颁发的LEED V4.1 O+M 预认证,并收到预认证证书。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海珠)文化产业创新融合基地”“海珠数字创意产业基地”和超甲级商务写字楼的粤传媒大厦,明确将数字创新与文化创意企业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对象,并积极推动相关产业招商工作的实施,大厦内集商业零售、餐饮、酒店于一体的商场也进入全面运营阶段。

  广报经营销售分公司以提供优质生活产品为目标,充分利用发行网络资源,通过线下线上的联动,开展报刊销售、家庭用品订购、线上销售及配送业务。报告期内,在报刊销售方面,公司主要为广报系的《广州日报》《老人报》《广州文摘报》等报刊以及非广报系其他多种报纸期刊提供发行服务;线年持续深耕微信平台运营,依托线上商城等形式,开展乡村振兴类农产品销售业务。

  公司一直致力于在文化传媒及相关产业领域积极寻找团队优秀、发展可期的投资项目,为公司积累有助于实现多元化战略部署和传媒产业链布局的投资项目资源,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公司2014年发起设立的德粤基金专注于投资文化传媒新兴领域和创新服务领域的相关企业,投资了一批优质文化产业项目。根据德粤基金被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后续退出管理需求,为保障实现最优的基金收益和合伙人权益,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将德粤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至2026年1月12日。2024年,公司参与万联证券增资扩股项目,此举旨在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加强与万联证券的战略协同。

  公司的教育培训项目紧密围绕结合中职生和社会人员的高考需求,充分发挥公司教育团队多年积累的丰富行业资源,积极探索教育产业化发展路径。通过与民办复读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优质教育机构深度合作,为中职生和社会人员提供涵盖高考复读、高考辅导、艺考生文化课培训以及艺考术科培训等多元化的教育培训服务,致力于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广报教育品牌。2024年,公司携手广州高山文化培训学校,共同筹办了广报高山学校。学校秉持 “轻负高质”的办学理念,专注于为社会考生打造创新高考模式,同时构建了独具优势的“一校三区”的办学机制。目前,广报高山学校已成功布局花都、越秀、荔湾三大校区,总容纳量超过1500人,可为更多学子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与学习机会。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2024年,公司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以“二次创业”的决心,围绕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积极开拓新业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组织架构改革、降本增效、规范治理等一系列措施,全年实现了营收持续增长,转型业务收入比例超过整体营收过半,各方面工作稳中有进。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广告分公司在稳定基本盘业务的前提下,不断提升主动策划、全案营销资源整合能力,其中通过打造专业团队孵化培育的视频、展陈、线下活动、整合传播等转型业务营收占比较去年有所增长。报告期内推进多个重大主题、重要节点的融媒策划,积极参与市场竞标,争取到多个百万级单体项目;创新活动形式,策划推出了广东(始兴)围楼文化旅游周、南海桂城“趣桂城”文旅项目等一系列综合性活动项目,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并成功争取到第21届农交会、第19届中博会等国家级展会的宣传推广项目,通过立体传播触达亿级人次。展陈落实了教育等行业一批新项目,全年共执行项目66个。

  视频板块营收持续增长,全年共完成506个视频项目,其中以评分第一名中标的招商局集团世界航商大会宣传片,树立了商务视频的标杆案例。G视频大力投入新质生产力赋能内容生产的业务探索,首部全流程AI制作的城市宣传视频《五羊传说》亮相深圳文博会;在音乐素材方面,集中力量推进自主专利的AI音乐模型的研发工作。2024年G视频出品内容的品牌效应逐渐打响,在第24届IAI传鉴国际广告奖荣获二银一铜三优秀共6项大奖,入选Top40榜单第27位。2024年共获各类奖项37个,其中国家级奖项9个。2021年成立以来累计获得各类奖项68个,其中国家级奖项19个。

  商印印刷不断提升销售能力,进一步开拓业务。新项目《南方》杂志、《米吴漫画书》及“托盘纸”等业务订单完成了高质量的印刷交付,拓展了大润发新媒体等营销服务项目。同时积极推进印务中心场地运营项目,拓展停车场及研学业务。报印全年扎实做好党报安全生产,继续位居全国精品级报纸行列。

  公司按照系列媒体垂直细分市场领域,结合业务、要素、组织等方面对旗下系列媒体进行整合转型,形成媒体经营相关业务板块:

  大洋传媒“岭南少年”IP举办了诗词大会、汉字大会,吸引了广东省200多所学校、超过16万人次参与,通过本次赛事大洋传媒在10所学校建立了“岭南少年诗词小记者站”。

  广粤文化打造的2024广州(亚洲)美食节IP,共举办超过30场“线上+线亿+,项目规模、招商收入、活动内容、产品延伸、线上线下传播效果、影响力等较往期均有较大提升,取得不错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2024年,大洋网开辟了文化艺术传播新赛道,与星海音乐学院深度合作,共同打造星海音乐学院音乐“家”音乐季IP,以“教育+传媒”双向赋能为核心理念,在媒体深度融合背景下探索美育传播新范式。在音乐季重点场次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大型音乐会吸引超600万线新年音乐会全平台累计观看人数近900万,将音乐季的影响力推向新高度。

  2024年,先锋报业举办的首届“百年名校足球精英交流赛”是一次高规格的青少年校园足球赛事,全网传播收获过千万级的曝光,CCTV-5《足球之夜》进行了10分钟专题报道。12月在西安举办了“重走长征路”2024中国足球发展研讨会,这是一次由专业媒体举办的高规格足球研讨会,各方对中国足球的发展进行了深度研讨。通过持续打造高层级赛事、论坛赛事IP,《足球》报“中国第一足球媒体”的品牌影响力、报道影响力持续提升。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大洋网坚持技术引领,2024年成功开发了以政企服务为核心的助企服务平台,助力基层政府客户完善辖区内的监督服务体系;合作研发了大洋智文、大洋文镜AI办公写作和智能审核系统。此外,紧密结合AIGC、大模型等前沿技术,推动粤传媒及分子公司管理与业务流程的数字化改造与智能化升级。

  大洋网充分发挥互联网媒体牌照齐全的优势,全面承接政府宣传服务项目,成功构建了市、局、区一体化的政务传播服务矩阵。同时,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思维,推出一系列全案模式爆品,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目前,多个运维的新媒体账号的粉丝数量突破百万大关。

  2024年,公司旗下广报阡陌间文化创意产业园稳步开展招商运营工作,平均出租率为94%。新获国家级荣誉“2023年度中国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典型案例”,以及“广东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赋能城市更新优秀案例”“广州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的认证,以及越秀区林长办、越秀区环委办授予的“绿美单位”多项荣誉。

  公司自建的粤传媒大厦自2023年6月交付以来,出租率稳步增长,至2024年底,整体出租率为89.16%,整体招商运营水平居区域前列;成功引进67家数字经济、文化传媒领域的优质企业和单位入驻。粤传媒大厦商业裙楼餐饮及酒店业态全面开业,构建起高品质商务生态圈;会议中心、餐厅与停车场运营均取得较好收益,2024年获评广州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

  销售分公司持续做好党报发行工作,保持党报发行覆盖面和影响力。2024年在稳定发行的基础上深化开展报刊代投业务。报告期内增加了同城报业代投发行业务。在经营方面,继续推进快消品配售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业积极研究调整投资策略,推进投资布局,参与万联证券增资扩股项目,推进德粤基金所投项目退出工作,并开展新一期文化产业基金筹备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教育培训业务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果。广报教育高考复读项目成功落地并逐步完善教育布局。2024年,广报教育与头部复读机构广州高山文化培训学校达成合作,共同开展高考复读培训项目,并成功将花都俱乐部打造成广东省首个园林式高考复读学校,校区建设于2024年顺利通过联合竣工验收并正式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为项目运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与此同时,广报教育积极拓展艺体类业务,与省内美术、舞蹈、音乐等领域的头部教学团队展开深度合作,为有艺术需求的学生提供了高质量的培训服务,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教育培训业务版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粤传媒大厦3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桂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5年4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罡先生、段淳林女士和范海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吴宇、叶韵因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994,436.60元,提取盈余公积金33,452,042.83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1,161,058,1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8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吴宇、叶韵因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开展公司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的总体评价及提议,董事会同意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分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3.5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员办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2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关于公司举行202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与材料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日在粤传媒大厦31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就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2024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3.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4.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

  《关于公司核销已处置减值纸张的议案》;(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分别参加了公司1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10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均建立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公

  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彩神彩票app平台。

  2024年度财务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和市场规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做出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查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写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公司应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内控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科学合理管控运营风险,切实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分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3.5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须按照已建立的《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994,436.60元,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334,520,428.33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3,452,042.8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75,531,938.14元。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4年末总股本1,161,058,1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预计分配金额为78,951,955.83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3.22%。

  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一)在上述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吴宇女士、叶韵女士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历年来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日报社及其子公司或附属单位等关联方签署了相关业务协议。202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9,492.96万元,以2024年实际发生额为基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以及对2025年经营状况的预测,预计2025年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6,368万元。

  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人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注1:实际发生金额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租赁》,采用直线法确认的当年度租金收入。预计金额为完整租赁周期的合同总金额。

  注2:实际发生金额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确认的当年使用权资产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之和,而预计金额为完整租赁周期的合同总金额。

  (一)预计将与本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广州日报社及子公司或附属单位主要从事书报刊的出版、发行等业务,上述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广州日报社是广州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的出版单位,开办资金为420,296万元,法定代表人江永忠,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6-372号(双号),开办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和政策,围绕中央、省、市的宣传任务,开展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的采访和编辑业务,承担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促进新闻实业发展的任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56,872.47万元,净资产381,574.96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21,162.91万元,净利润1,105.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江永忠,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同乐路10号门楼三楼。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广告业;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设计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新媒体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文化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养老产业投资、开发;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书、报刊印刷(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报纸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图书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期刊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31,918.02万元,净资产230,992.2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88.68万元,净利润14,111.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开办资金8,045万元,法定代表人伦少斌,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路83号301房。开办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负责时政类报刊《信息时报》的采编和经营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0,838.66万元,净资产7,862.74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5,023.05万元,净利润4.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90万元,法定代表人童毅,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704房。经营范围为咨询策划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出版物出版;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91.67万元,净资产8.83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329.49万元,净利润3.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开办资金2,742万元,法定代表人赵义,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705房。开办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负责时政类刊物《南风窗》的采编和经营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070.38万元,净资产2,808.35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616.77万元,净利润2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统武,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经营范围为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柜台、摊位出租;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9,483.5万元,净资产64,304.54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3,759.03万元,净利润2,184.0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韵,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观绿路43号701房自编1号房(仅限办公用途)。经营范围为礼仪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剧本娱乐活动;咨询策划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台球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动漫游戏开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设备监理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卫星通信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科普宣传服务;休闲观光活动;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艺术考级活动;游艺娱乐活动;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旅游业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618.94万元,净资产1,033.79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5,378.02万元,净利润348.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伦少斌,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3号401房之一(仅作办公用途)。经营范围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动漫游戏开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文化教育培训);家政服务;养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办公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市场营销策划;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史料、史志编辑服务;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游乐园服务;体育健康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水产品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咨询;广告发布;家用电器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音响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具销售;报纸出版;食品销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小食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680.81万元,净资产-483.8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3,534.54万元,净利润5.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嘉璐,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701房(仅限办公)(不可作厂房)。经营范围为文艺创作;咨询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文具用品零售;图文设计制作;文具用品批发;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文具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珠宝首饰零售;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箱包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电子出版物出租;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网络文化经营;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出版物复制;出版物批发;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555.67万元,净资产1,708.96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4,562.09万元,净利润24.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中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367(仅限办公)。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家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咨询策划服务;住宿服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654.89万元,净资产-222.26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593.8万元,净利润-607.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德同广报(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陆宏宇,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办公2812-2。经营范围:投资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不得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0,225.69万元,净资产22,556.92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270.97万元,净利润1,158.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州地铁的广告媒体运营等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飞,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16层(仅限办公用途)。经营范围为工程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科普宣传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销售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家政服务;通讯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塑料制品销售;传统香料制品经营;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礼品花卉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灯具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纸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玩具销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品牌管理;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0,865.26万元,净资产933.1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40,863.82万元,净利润

  1.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7.64%的股权,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21%的股权,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为广州日报社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社及其子公司或附属单位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公司副总经理方利平担任德同广报(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德同广报(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公司副总经理曹洋担任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以往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满足本公司的业务需求。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合同,按合同履行。

  以下关联交易的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在以前年度已经确定,属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事项主要有:

  根据广州日报社与广报经营于2010年10月28日签订的《广州日报》授权经营协议和《广州日报》广告发布协议,从2010年5月31日起,广州日报社授权广报经营无限期独家排他经营与《广州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010)相关的印刷、发行、广告等报纸日常经营性业务,并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免费使用《广州日报》商号、商标。除采编业务外,广州日报社不再直接从事、亦不授权任何第三方从事与《广州日报》相关的印刷、发行、广告等报纸经营性业务。广报经营因业务需要可将《广州日报》报纸经营性业务整体或部分授权广报经营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在广州日报社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授权给广报经营的其它关联企业经营。对于广州日报社从事的《广州日报》采编和广告发布工作,广报经营根据每月《广州日报》见报广告收入总额一定比例向广州日报社支付广告发布费,比例为20%。

  广州日报社授权广报经营经营《广州日报》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广告业务,广报经营根据每月《广州日报》新媒体广告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广州日报社支付广告发布费,交易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协议确定。

  根据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与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签订的《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十三家系列报刊授权经营协议》,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可自动续期),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授权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排他经营《读好书》《广州文摘报》《美食导报》《岭南少年报》《老人报》《足球》《新现代画报》《篮球先锋报》《舞台与银幕》等十三家系列报刊的印刷、发行、广告等报纸日常经营性业务,并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免费使用十三家系列报刊的商号。除采编业务外,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不再直接从事、亦不授权任何第三方从事十三家系列报刊的印刷、发行、广告等经营性业务。除非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政策有关规定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合法要求,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不得随意中止、终止上述授权。十三家系列报刊的印刷、发行、广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由大洋传媒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实施全面的、独立的、充分的经营管理。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每年按照300万元(含税)向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授权经营费。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等根据客户需求,不定期委托广州日报社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文案策划、展会活动等服务,服务费由双方按市场价协议确定。

  信息时报、南风窗、看世界等报纸杂志委托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印刷,印刷费由双方按市场价协议确定。

  公司与广州日报社签订租赁协议,向广州日报社租入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等地址共计66处物业,租赁期至2032年9月30日止。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广报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与广州日报社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1)承租其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6号(3层302、316铺物业)作为办公场地使用。该场地面积1,320.88平方米,租期从2023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2)向广州日报社承租花都区狮岭镇瑞边村康乐宫房屋,建筑面积4,75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36年2月29日。

  (3)向广州日报社承租花都区新花公路以西0809083号地块、狮岭镇瑞边村0809074号地块,建筑面积6,143.7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36年2月29日。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广报美寓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出租给广州市广报美寓投资有限公司的物业包括坐落于广州市天河区潭村路348号共计42处物业,总建筑面积3,296.28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2年,起租日期为2024年4月1日(实际以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

  德同广报(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承租其自有物业粤传媒大厦706室、707室,作为办公场地使用,租期从2024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广州日报社子公司或附属单位不定期委托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刊登自身宣传广告,或向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购买其他服务。交易价格由双方按市场价协议确定。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获广州日报社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范围内无偿使用“广州日报”商号。

  本公司为德同广报(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与其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介绍潜在投资项目;为投资项目提供咨询意见、设计投资和退出方案等)。协议自2022年5月签署之日起生效,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可以终止。

  大洋网与广州广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市教育局项目等合同,为其提供舆情、网站以及新媒体平台内容运营等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产生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对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亦符合公司开展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彩神8争霸彩票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安霞,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00年5月1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佛燃能源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祥帮,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8年,201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9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皓淳,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甘化科工、实丰文化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基于拟聘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质量,综合考虑审计业务总体工作量、参与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资历、公司发生的合理费用及年审业务市场价格水平等多重因素予以确定。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分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3.5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员办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及分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目的,对自有资金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及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在合理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投资行为。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3.50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1.银行(或其理财子公司)“自主发行、自主管理”的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理财产品。

  2.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3.基金、信托、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理财产品。

  每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委托理财的购买行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在选择投资时机和投资品种时,公司理财业务部门负责编制理财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必要时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彩神8争霸彩票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提交公司理财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建立理财台账,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询价专员、投资专员、审批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一)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

  (二)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或利息,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分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3.5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须按照已建立的《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以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在列示方面:(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3)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在披露方面: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企业以及存在的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对符合解释要求的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作了规定,如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等。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 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无论对于上述情况的投资性房地产选择哪种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企业对于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需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桂文先生,独立董事范海峰先生,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晓梅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倩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意见、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0日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公司将在202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核销已处置减值纸张资产原值239,088.35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减值准备合计78,094.43元,账面净额160,993.92元,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无影响;本次核销的固定资产原值113,000元,累计折旧71,522.40元,资产账面余额41477.60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合计34,842.54元,处置时账面净额6,635.06元,处置收入15,094.53元,处置收益8,459.47元,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增加8,459.47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已处置2024年度纸张减值、固定资产减值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本次核销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核销已处置减值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核销2024年度已处置减值

  纸张、固定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已处置减值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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